贝斯美实际控制人陈峰涉嫌违规;浙江证监局拟处以警告并罚款,涉及要约收购及信息披露问题。
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贝斯美,股票代码300796.SZ)于近日发布重要公告,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峰已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。这份告知书指出,陈峰涉嫌在持股变动过程中存在两项主要问题:一是未能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履行要约收购义务,二是隐瞒持股信息变动情况,导致上市公司相关报告中实际控制人持股数据出现虚假记载。这些行为已由监管部门调查完毕,并拟对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。
根据告知书内容,截至2024年8月29日,陈峰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贝斯美股份比例接近30%。次日,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一定比例股份后,持股比例超过30%,按照证券法规规定,此时应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。但陈峰并未依法启动并完成这一程序,此举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条款,构成未按规定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违法事实。
此外,陈峰在持股比例发生显著变化后,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变动详情。这直接造成贝斯美2024年年度报告以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关于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的记载不准确,属于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。监管部门认为,此类隐瞒行为加重了违法情节。
针对上述两项问题,浙江证监局拟对陈峰责令改正、给予警告,并处以罚款。其中,未履行要约收购义务部分拟罚款一定金额,信息披露虚假记载部分拟从重罚款另一金额,合计罚款金额较大。公司强调,此次处罚针对个人,不涉及上市公司及现任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,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。
贝斯美作为国内农药行业细分领域的重要参与者,专注于二甲戊灵这一高效、低毒、低残留除草剂的全产业链布局。公司具备从原药、中间体到制剂的完整生产研发能力,在国内市场占有显著份额。同时,企业积极拓展海外市场,与国际知名农化企业保持稳定合作关系。此外,近年来公司布局碳五新材料业务,通过相关项目逐步投产,强化上游原材料自给能力,并开拓新的增长空间。该业务涉及戊酮系列产品及其他联产物料,有望进一步提升产业链完整性和竞争力。
市场方面,截至公告当日收盘,贝斯美股价出现一定波动,总市值处于中等水平。公司表示,将继续专注主业发展,推动农药出海和碳五新材料板块稳步前进。投资者需关注后续正式处罚决定及公司回应,此类监管事件虽属个案,但也提醒市场参与者重视合规要求。


